申請執行人成了被執行人,近日,紅寺堡區法院執行干警在辦案過程中發現,案件的申請執行人是另外兩起案件的被執行人。法院干警源頭化解、聯動執行、巧解難題,協助民營企業解決“連環債”困局。
某商砼公司與某貿易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經法院調解,確定由某貿易公司分期支付某商砼公司16萬元。但某貿易公司未履行,某商砼公司于2023年2月申請強制執行。在執行過程中,查明某貿易公司無具體辦公地點、無可供執行財產、無法聯系到公司人員,法院決定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,同時依法凍結公司賬戶。因某商砼公司在該院還有涉及作為被執行人的數個合同案件,牽一發而動全身,此案的執行結果直接影響其它案件。執行工作人員前往該公司位于省城的注冊登記地址,經過多方走訪,聯系到了該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。經了解得知,該貿易公司亦未全部拿到項目款,因資金緊張,故未按期履行。執行工作人員與二人釋法說理,言明利弊,并充分釋明拒不執行判決的法律后果,敦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,該公司在積極與項目部溝通的同時,多方籌措資金,在短期內將全部案款轉入法院賬戶。法院及時屏蔽了“限高”措施、解除了凍結賬戶措施,及時修復了公司信用。商砼公司的債權人也如數拿到了執行案款,數個執行案件得到圓滿解決,實現了“多贏”的局面。